第66章 工作室开张(求月票!)_文抄公:从武侠小说开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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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6章 工作室开张(求月票!)

  与此同时。

  他的工作室,许兰已经代为注册好了,各种手续也跑得差不多了,注册的是个体工商户,法人是李伟强,因为李正还没到十八周岁。

  因为家在河楠中原地带,算是殷商古都,工作室名字就取了“朝歌文化工作室”。

  哎,就这样吧。

  为了这个工作室,许兰带着李清这段时间为了各种手续差点没跑断腿。

  工作室虽然目前只是运作小说版权。不过麻雀虽小五脏俱全,该有的员工,还是要有的,首先就是工作室要有一个自己的法务部门。

  运作版权,本身就涉及到方方面面的法律条文,法务部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。

  暂时联系了原来合作过的律师楼尚峰。毕竟目前工作室的事务还不太忙,等后面规模大了以后,就需要组建专职法务部门了。

  其次是财务部门,这个李正打算交给自己的父母代为管理,也算是任人唯亲了,李正也很赞同,毕竟涉及到打量的金钱,不是自己人不放心。

  况且就算李正不这么想,他父母也会直接管起来的,财务这么重要,交给外人管理不放心,而且儿子十八未满,父母帮儿子打理事业理所当然。

  期间大姐李清也会帮忙管理财务方面的事情。

  当然,她现在的只要工作就是给许兰当助理,跟着许兰学习。

  许兰算是工作室的总经理了,管理工作室平时一众事务。

  为此,她还辞去了河楠人民出版社的工作,以后专心打理工作室了。

  李正对此自然是很支持的,还给了许兰五千块钱的基础工资,后面根据实际情况调整。

  ……

  “爸、妈,你们到工作室管财务,早餐店这边还是转让掉吧,整天工作那么累,赚的那点钱也不划算。”

  如今事业算是风生水起,可以大把赚钱,李正越来越不想父母继续干早餐店的那点营生了。

  正好借此机会,李正劝说父母关掉早餐店。

  李伟强和李灵芝有点不舍,早餐店来钱虽然和李正差的很多,但那是看得见的来钱,每天都来钱。

  而且现在早餐店的生意也很好,每天都有很多人流量。

  不过为了儿子的事业,夫妻两还是忍痛割爱,准备将早餐店转让出去。

  一家人商量过后,准备转让给了李正的小姑。

  李正小姑和小姑父两口子也是在外地一家工厂上班,一年回家不了几天,而且家里还有李正两个表弟,是让老人照看的。

  但是老人一般不太舍得管教,导致两人玩的比较野,学习成绩都不太理想,李正小姑为此也是很头痛。

  这次正好也是一个机会,小姑就可以回家工作了,还可以管教两个孩子。

  商量过后,李正一家暂时也没有要小姑的转让费,说是等赚钱了把两年的房租在给了。

  其实就是没打算要了,反正也没有多少钱。

  没了早餐店,李正父母就能专心投入到工作室的管理当中了。

  将来工作室规模肯定会扩大,所以他父母,也是一边在工作室忙,一边学一些基本的财务知识,以应付将来。

  好在两人都还算年轻,都是四十来岁人,正值春秋正鼎盛。

  ……

  这天。

  注册名为“朝歌文化工作室”的小型工作室,也在郑洲低调的开张了。

  一栋没名字写字楼,一间两百平左右的房间内,或坐或站着十来个人。

  除了李伟强,李灵芝,李清,许兰,都是新招来的员工。

  许兰是总经理兼法务部主管,李伟强是法人代表兼财务主管,李灵芝是后勤主管,李清算是副总经理。

  法务部成员有三个人。除了楼尚峰,还招了两名郑洲大学法学院的应届毕业生,算是实习生,平时跟着楼尚峰工作。

  目前法务部也没有什么事情处理。许兰就安排他们配合长江文艺出版社,一起打击盗版。当然效果基本没有,主要是练手,熟悉版权运作的各种相关的法律业务。

  此外,还招了一名会计,平时也在财务部,做做财务报表什么的。

  一名接待员,平时接电话,端茶倒水。

  还招了一名助理,崔雯,也是郑洲大学的,新闻与传播学院,刚毕业,长相中上吧,代替许兰给担任李正的助理,毕竟许兰已经是工作室的总经理了,不能再天天跟着李正跑了。

  李正也不想身后天天跟着一个人,也不太习惯,平时上学的时候,崔雯就在工作室工作,给许兰当助理。

  许兰让李正出来说两句。

  毕竟李正算是老板了,这里的人都指望着李正吃饭呢。

  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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